530000 015 02 /2022 06162
云文旅函〔2022〕162号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23日
金振辉等六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泸沽湖景区和摩梭风情申报“自然、文化双遗产”的建议》(第488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云南丽江泸沽湖摩梭文化旅游区是玉龙雪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有泸沽湖、格姆女神山、里务比岛、里格半岛、情人滩等旅游资源。该片区为摩梭人的世居地,至今还沿袭着的摩梭母系制婚姻制度,完整地保存和记录了人类母系氏族社会的典型特征,被誉为“最后的女儿国”“人类婚姻活化石”,具有较为富集的文化遗产资源。
目前,泸沽湖片区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有省级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1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4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3个,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11个;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3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5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19人。
二、开展的工作情况
近年来,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帮助支持下,不断加大投入,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泸沽湖片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旅游品牌创建工作,加大对丽江市和宁蒗县的指导和帮助。一是安排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0多万元,实施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扎美戈喇嘛寺壁画修复、永宁土司衙署修缮重建等文物保护工程,开展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一项一策”消防工程建设,改善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存状况,提高了消防应急能力。二是将1%的泸沽湖景区门票收入专款用于摩梭文化传承保护,为保护传承摩梭文化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指导支持成立泸沽湖摩梭文化研究会和云南东方摩梭文化研究中心,积极探索摩梭文化立法保护,开展摩梭文化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申报工作。四是组织开展转山节系列节庆活动,多种途径宣传展示摩梭文化,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传承。五是评定133户摩梭母系家庭重点保护民居、100名优秀老祖母、66名摩梭民间艺人、100名摩梭导游,给予奖励、补助资金,拓展摩梭传统文化载体。六是加大摩梭民俗博物馆陈列展览业务指导和资金支持力度,在馆内设立达巴文化传习中心,成立摩梭达巴文化传承分会和摩梭手工艺传承分会,加强摩梭文化保护展示传承。七是加大对云南丽江泸沽湖摩梭文化旅游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指导,将泸沽湖景区纳入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备选名单,并反馈泸沽湖景区申报国家5A旅游景区景观质量相关资料存在问题和整改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丽江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照世界自然遗产评定标准,加强泸沽湖片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策保障。加快推进摩梭文化保护立法工作,完善摩梭文化自我传承机制。加强摩梭民俗博物馆、达巴文化传习中心等机构场所建设,推动泸沽湖摩梭文化研究会和云南东方摩梭文化研究中心等组织发展壮大。加大保护传承资金投入,提高泸沽湖景区门票收入中专项用于摩梭文化保护传承的资金比例,促进摩梭文化保护传承。
(二)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指导市、县文物部门加强文物调查登录和核定公布工作,做好省级以下文物保护单位和摩梭母系家庭民居的保护修缮、消防安全工作,支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保护修缮和“三防”工程。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积极推进摩梭文化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加大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保护力度,鼓励扶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展演活动,规划建设“泸沽湖摩梭生态文化示范区”。
(四)扶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泸沽湖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指导丽江市文化和旅游局和泸沽湖摩梭文化旅游区进一步完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方案,细化创建措施,加大创建力度,明确创建进度,保证创建时间,注重创建结果。加强泸沽湖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建设民族文化产业基地,用好疫情纾困政策,发展摩梭古村落观光旅游,指导创新旅游产品和业态,推动泸沽湖旅游业转型升级,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五)深化遗产价值研究展示。指导支持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开展摩梭文化研究工作,进一步挖掘阐释摩梭婚俗、礼仪等传统文化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组织开展转山节等传统节庆活动,加大摩梭文化宣传展示力度,提升摩梭文化的知名度与影响力,逐步形成接纳认可摩梭文化遗产价值的社会共识。
感谢你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一如既往关心支持云南文化旅游发展工作。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23日
(联系人及电话:资源开发处 张云鹏 0871—64608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