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000 015 02 /2025 06204
云文旅函〔2025〕204号
厅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马金荣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弥勒市旅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575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建议,明确了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调研了弥勒市小河边村、梅花温泉等5个旅居项目,并针对典型案例报送等工作进行了指导,在调研基础上认真研提办理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中未反映问题。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选树一批示范旅居企业,在项目审批、用地支持、金融服务、税费优惠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倾斜,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5年5月省文化和旅游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决定联合开展旅居试点工作,印发《进一步推动“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改革创新、系统推进”的工作思路,聚焦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就业创业、推动融合发展、实施文化赋能、开展综合治理、突出市场运作、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公共服务、建设宜居城镇等9个试点方向,2025至2027年,在全省分三批优选100个试点,加大指导力度,强化政策配套。《方案》中明确了试点的政策扶持措施包括“省旅游高质量发展资金对试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重点鼓励其在旅居产品、模式、业态创新和服务创优上先行先试,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激发内生活力动力上积极探索。省级各类公共文化活动、艺术活动等优先安排在试点地区举办,并纳入全省文旅宣传推广和促消费活动。依据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大旅游人才引育助推现代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试点项目中符合旅游人才引育的优先给予奖励和支持。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旅居产业用地保障的通知》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用地优先给予保障。依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云南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纳入房地产融资“白名单”范围。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及时推送试点清单,引导金融机构在现有信贷产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打造适合试点融资需求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提升信贷资金适配性”。因此,鼓励弥勒市积极申报试点,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做好试点建设的指导工作。
二是关于加大旅居康养人才扶持政策。出台更精准科学的人才招引培育政策,培养一批综合素质优异、专业技能过硬的旅居管家,吸引更多专业人才到云南发展旅居康养产业。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大力支持,2024年11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大旅游人才引育 助推现代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指导性和含金量很高,也是人才赋能旅居发展的重要保障。目前,省文化和旅游厅正在配合省委组织部制定旅居人才专项政策,并在大理举办打造“旅居云南”新品牌公务员专题示范培训班。下一步,我们将鼓励各地有组织地发掘旅居客人中的专业人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动旅居变旅创;鼓励文艺、科教、工商等人士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参与“旅居云南”建设;鼓励各地制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吸引“银龄医师”“艺术名家”“科教专家”“工商巨贾”等,为旅居云南作贡献。
三是关于支持弥勒打造全省旅居康养产业示范市,建议省级加大政策、项目、资金倾斜力度,推动一批旅居康养项目建设,支持弥勒东风韵创建5A景区,将弥勒打造为全省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旅游目的地。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编印的两批旅居典型案例中,弥勒市弥阳街道大梅花村、弥勒市西一镇租舍村、弥勒市西三镇花口村等入选度假旅居典型案例,已印发全省学习推广。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将弥勒的旅居目的地、康养旅游项目纳入重点招商项目库,通过精准对接行业龙头企业,推动项目建设,打造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旅居发展标杆。同时,积极支持弥勒东风韵创建国家5A级景区,依托景区独特旅游资源和当地生态优势、乡村旅游发展实际,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指导属地开展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方案编制,全面提升景区资源吸引力、市场影响力、综合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游客满意度等方面内容,力争2年内实现景观质量、环境质量与服务质量评分达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标准。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