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000 015 02 /2025 06205
云文旅函〔2025〕205号
厅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和秋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中药材“一乡一品”特色康养旅居村的建议》(第614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文化和旅游厅高度重视代表提出的建议,明确了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积极与丽江市文旅部门沟通了解有关情况,综合采纳省农业农村厅协办意见,提出了办理意见。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建议中未反映问题。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在特色饮品、保健食品、药膳美食等中药材资源与乡村旅居、康养运动、科普研学、农事体验等文旅资源相结合研发新产品、推出新服务等方面,给予更多的统筹指导和专业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当前全省正在推动“旅居云南”品牌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已经梳理了乡村旅居、城镇旅居、度假旅居、医养旅居、养老旅居、文艺旅居、体育旅居、边境幸福旅居8大旅居业态,空闲农房利用型、特色产业驱动型、酒店民宿短租型、医养机构依托型、闲置房产盘活型5种旅居发展模式。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可以利用中药材和旅游资源优势,发展乡村旅居、医养旅居,形成特色产业驱动型的旅居目的地。当前,省文化和旅游厅已经联合省民政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共同印发《进一步推动“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改革创新、系统推进”的工作思路,聚焦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就业创业、推动融合发展、实施文化赋能、开展综合治理、突出市场运作、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公共服务、建设宜居城镇等9个试点方向,2025至2027年,在全省分三批优选100个试点。下一步,我们将指导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做好旅居发展和试点申报工作,在全省旅居发展规划中充分考虑玉龙纳西族自治县特色,准确定位丽江旅居发展方向。
二是关于在中医药、纳西民族医药与文旅深度融合方面提供人才支持,培养更多专业的中医药旅游服务人才。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4年11月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大旅游人才引育 助推现代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强化了引育融合型、实用型旅游人才政策支撑和服务保障。同时,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依法取得医师资格,提高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下一步,我们将鼓励各地有组织地发掘旅居客人中的专业人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推动旅居变旅创;鼓励各地制定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吸引“银龄医师”等,为旅居云南作贡献。
三是关于在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等软硬件设施配套建设方面,给予资金奖补等政策支持。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当前印发的《进一步推动“旅居云南”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了试点的政策扶持措施,包括“省旅游高质量发展资金对试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重点鼓励其在旅居产品、模式、业态创新和服务创优上先行先试,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激发内生活力动力上积极探索。省级各类公共文化活动、艺术活动等优先安排在试点地区举办,并纳入全省文旅宣传推广和促消费活动。依据中共云南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大旅游人才引育助推现代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对试点项目中符合旅游人才引育的优先给予奖励和支持。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旅居产业用地保障的通知》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用地优先给予保障。依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云南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符合条件的试点项目纳入房地产融资“白名单”范围。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及时推送试点清单,引导金融机构在现有信贷产品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打造适合试点融资需求的个性化金融产品,加大信贷支持,提升信贷资金适配性”。同时,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加快推进旅居云南建设三年行动》及省中药材工作专班“六项重点工作”内容,提出未来将优化资金配置,统筹利用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定点帮扶资金等现有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在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支持“旅居云南”发展中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设施等项目建设。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其他省级有关部门,共同指导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开展试点申报工作,将其打造成为中药材特色产业驱动的康养旅居目的地。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