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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文旅函〔2025〕202号

厅办公室

2025年6月9日

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26号提案的答复


郭光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乡村康养旅居产业发展的提案》(第626号)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收到该提案后,省文化和旅游厅对标《加快推进旅居云南建设三年行动》梳理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同时,与省农业农村厅对接了解有关情况,研究办理意见。提案指出发展乡村康养旅居产业对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及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农民收入等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但目前乡村康养旅居产业化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业融合发展难、土地等政策支持度不够等问题。经研究,该提案对乡村康养旅居发展存在的问题把握精准,提出的对策切实可行,对全省乡村康养旅居产品发展具有借鉴意义。

结合工作情况,对提案进行如下答复。一是针对提案中的建议“集中力量联合发展,协调资源均衡发展”。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农业农村等6个部门,共同出台《加快推进旅居云南建设三年行动》,统筹推进乡村旅居、城镇旅居、度假旅居、医养旅居、养老旅居、文艺旅居、体育旅居、边境幸福旅居八大业态,重点落实规划引领、试点先行、建立标准、创优服务、加强公共服务、激活经营主体、拓展客源市场、提升社会治理、加大品牌宣传等任务,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旅居云南建设。加大品牌宣传和旅居招商引资工作,开展“旅居云南”相关宣传推介活动十余场,推出100个特色旅居目的地和100个重点招商项目。二是针对提案中的建议“立足资源特色发展,产业融合交叉发展”。鼓励各州市依托各地茶叶、咖啡、花卉、果蔬、道地药材、温泉、民俗文化等特色资源,创新打造“场景+体验”旅居产品,推动旅居与文化创意、休闲农业、医疗康养、户外运动、科普研学等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在业态创新、主题品牌形象打造方面探索积累经验。将传统节庆赛事、非遗技艺展演、农耕习俗体验等民俗文化资源融入旅居,打造具有乡愁乡韵的旅居目的地。将非遗、文创、文化活动等有机植入旅居村(社区),打造非遗工坊、流动图书馆等主客共享的新型文化空间。引进国家级艺术家、文艺院团等设立创作基地和艺术工作室,建设“艺术家第二居所”,积极承接国家和省文化艺术活动,探索“驻留创作+在地孵化”模式。三是针对提案中的建议“政策引导灵活发展,政策探索创新发展”。按照“守正创新、行稳致远、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工作思路,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良好、前期工作扎实、发展优势明显的乡村(社区)、城镇、文旅综合体,聚焦旅居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守牢底线的前提下,加大指导力度,强化政策配套,在旅居产品、模式、业态创新和服务创优上先行先试,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激发内生活力动力上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科学引导旅居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品牌化发展,走出一条持续健康的文旅发展之路。对于入选试点名单的项目,结合《关于加大旅游人才引育助推现代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旅居产业用地保障的通知》等政策,在人才引育、用地保障、金融信贷等方面提供支持。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5年6月9日

(编辑:王佛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