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文化艺术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省级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2、承担有关文化艺术交流项目的具体工作;3、承担艺术创作、研讨、交流活动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4、承担“三区”文化人才支持项目的日常工作及相关培养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财务安保科、老干人事科、创作研究室,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8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实有人员86人中:编制内事业人员7人;79人无事业编制,是云南文投集团管理的原省歌舞剧院、省杂技团转企改制保留事业身份人员。)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9人(离休3人,退休32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突出党的建设,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常态化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习近平文化思想等专题内容的学习,做到常学常新。组织24次党总支会议“第一议题”学习、8次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在职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实现学习与实际工作的有机结合,把学习成效转换为推动艺术中心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党总支始终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中心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上半年,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24年度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修订完善了《2024年云南文化艺术中心党的建设工作要点》《云南文化艺术中心党总支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照省文旅厅《纵深“清廉文旅”建设2024年工作要点》,围绕“清廉文旅”建设目标和“十大行动”,推进“清廉单位”建设,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艺术中心“清廉文旅”建设“十大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将“清廉文旅”建设与单位重点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贯彻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逐一抓好“十大行动”重点任务清单落实。深入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做好2023年巡察、政治生态调研以及驻厅纪检监察组交叉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三是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抓落实。在各支部组织“三会一课”学、主题党日学的基础上,总支副书记、支部书记在“七一”前完成讲纪律党课4次。3个支部以“三会一课”的形式组织开展10次学习。组织在网上参观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云上数字展厅”参观学习、观看廉政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6次,推动以案促学、以案说纪,结合典型案例,剖析违纪违法行为的危害和根源,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问题,特别是防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继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确保党内监督常态化、长效化。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法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通过警示教育、廉政谈话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大对重点岗位、关键领域的监督力度,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三是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和政治机关意识教育。组织观看滇剧《忠诚》、重大革命历史题材电影《绝地重生》“云岭丰碑・红色印记”七一音乐故事汇等,引导党员干部锤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党性自觉,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四是扛牢意识形态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把准意识形态新动向,强化网络安全和保密风险研判处置,守牢意识形态阵地,真正让意识形态工作起到统一思想、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的作用。
(二)深入实施文化人才专项培养,为促进基层文化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人才保障。开展“订单式”培养,把过去“送文化”变为“种文化”,实现了从“输血”到“造血”功能的转化,为乡村振兴、文旅融合、非遗传承保护、民族文化展示等提供了基层人才支持。一是提高基层人才综合业务素质。以提高基层文化人才的创、编、排、表能力为目标,采取理论与实践、实训与剧目创排结合的方式,结合各地民族文化展示、文旅融合、非遗传承保护急需的内容,重点设置情景剧表演、舞蹈基础、声乐表演、活动策划及组织等课程内容,通过“以剧带训、以训带育”的方式,全年实施了昌宁县民族民间歌舞、保山市文艺创作、德宏州目瑙纵歌、丘北县民间歌舞、富民县红色文化情景剧目创作、姚安县“花灯、梅葛、坝子腔”文艺骨干、德宏州傣剧人才培训、永胜县农文旅融合专题培训等8个批次培养项目,培养了580名基层文化人才,指导学员创作了8台(个)极具地域特色的剧(节)目、演出,并开展系列教学成果汇报演出和惠民演出,为乡村文化振兴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人才支撑。二是促进培训成果转化应用,促进文旅融合。一批培养工作成果(剧目、演出)融入当地景区和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开展常态化演出,丰富和提升了当地旅游内容和品质。如4月份,在昌宁县举办的民族民间歌舞文艺骨干培训班,培训学员93人,指导当地创作了一台反映当地茶马古道文化、千年茶乡历史文化的音舞诗画《茶香千年》主题晚会,成为每年一届的昌宁红茶文化节主要的迎宾晚会、惠民演出内容,受到当地民众和客商的欢迎、好评;如6月,在昆明市富民县举办的“红色文化情景剧目文艺骨干培训班”,采取理论与实践、实训与剧目创排结合的方式开展,指导当地以红军两次过富民为背景创排红色舞台剧《赤鹫之夜》,于建党节前夕演出4场,学员在实践的创排中提升了表演能力、编导组织能力,作为培训教学成果汇报的专场剧目,成为讲好红军过云南的故事、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的生动教材,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传承好红色基因,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起到良好示范作用,赢得了各级肯定;如10月,在姚安县开展的“花灯、梅葛、坝子腔”文艺骨干培训班,培训学员88人,以“一部姚安城,半部云南史”为背景,创排楚雄州首部庭院剧《蓝蜻蛉》在光禄古镇上演5场,深受游客喜爱;如11月份,在丘北普者黑景区举办的民族民间歌曲文艺骨干培训项目,培训景区学员85名,对丘北现有的民族舞蹈和音乐进行深入挖掘,将民族歌舞与景区旅游产品深入融合,在完成人才基础培训后,为普者黑景区创作并留下了一台歌舞情景剧《花开普者黑》演出,常态化的演出,充满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展现展示了丘北民族民间歌舞的独特魅力,让广大群众和游客能在景区近距离体验一场文化盛宴。通过在培训过程中,加强统筹,发挥专家优势,深入挖掘当地民族文化、红色革命故事资源等,通过学与演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创作与提升、传承与展示等有机结合等多种方式,为基层创作和留下8台(个、场)特色剧目(演出),这一批培养成果(剧目、演出)直接转化融入当地景区和重大旅游节庆活动,开展常态化演出,吸引和留住大量游客,丰富和提升了当地旅游内容和品质。
(三)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与离退休干部“一对一”“一对多”联系服务机制,推进服务老干部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在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和老年节、元旦、春节,加大看望走访力度。2024年春节期间,组织慰问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75人;重阳节上门走访19人,集中走访慰问76人,电话慰问224人,节日慰问金慰问329人,实现走访、慰问全覆盖。认真听取离退休老同志的诉求,通过点对点服务等方式,用心用情、做细做好老干服务工作。每季度问候联系80岁以上及特殊人群,认真记录老同志需求,及时反馈和帮助解决问题。对失能失智的老同志采取与子女亲属、医院、疗养院保持定期联系,掌握近况。对年满90岁的4名老同志,送上生日蛋糕、鲜花和问候。日常看望生病、家庭变故人员8次。严格落实老干部社保医保等工作管理制度,及时跟进办理,利用老干部活动等方式,及时宣传讲解国家社保医保政策。8月精心组织退休干部在老干部医院进行了体检;6月、10月先后组织2次以“康养”“研学”为主题的老干活动。为老同志发挥作用积极提供条件。9月,组织“云秀芳华”志愿服务团队26名老同志参加“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庆国庆75周年文体展演活动。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全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12次,同时,做好节假日进行安全检查及安全值班值守。加强了日常内部安全检查力度,明确专人每日查访用电用水情况,建立安防登记每日检查登记制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2024年6月,投入经费2.36万元,对旧居屋顶漏雨进行全面修缮,解决了旧居多处漏雨的问题;同时全部更换了旧居老化的电线。实现了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组织职工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认识,深化安全生产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三是修订完善了《云南文化艺术中心消防管理制度和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是统筹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外出活动,全年组织老干活动两次,每次活动都制定安全预案,保障活动安全。五是统筹做好基层文化人才培养工作的安全,全年举办8期基层文艺骨干培训班,培训学员580人,均为教师和学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三公”经费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21084472.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084472.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80827.58元,下降15.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30827.58元,下降15.3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5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提前退休12人,导致基本支出经费下降财政拨款收入减少。本年没有非同级财政收入,是其他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21084472.58元。其中:基本支出19144136.94元,占总支出的90.80%;项目支出1940335.64元,占总支出的9.2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880827.58元,下降15.5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821163.22元,下降16.64%;项目支出减少59664.36元,下降2.9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提前退休12人,导致基本支出下降。本年没有非同级财政收入产生的支出,是项目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文化艺术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144136.9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857654.10元,占基本支出的98.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6482.84元,占基本支出的1.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文化艺术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0335.6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文化人才项目经费1940335.64元,全年实施了昌宁县民族民间歌舞、保山市文艺创作、德宏州目瑙纵歌、丘北县民间歌舞、富民县红色文化情景剧目创作、姚安县“花灯、梅葛、坝子腔”文艺骨干、德宏州傣剧人才培训、永胜县农文旅融合专题培训等8个批次培养项目,培养了580名基层文化人才,指导学员创作了8台(个)极具地域特色的剧(节)目、演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84472.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830827.58元,下降15.38%,完成年初预算的97.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426917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68%,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2328843.02元用于开支人员工资、一般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940335.64元用于文化人才专项项目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提前退休12人,导致基本支出下降。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476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6%,完成年初预算的95.98%。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1880408.16元;缴纳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133826.30元;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公用经费170527.5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提前退休12人,导致基本支出下降。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8217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4%,完成年初预算的97.64%。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提前退休12人,导致基本支出下降。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4835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2%,完成年初预算的80.26%。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提前退休12人,导致基本支出下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文化艺术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文化艺术中心资产总额1163524.06元,其中,流动资产1100067.55元,固定资产63456.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4107.5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105.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1.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存款利息收入、税局返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收入等。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安排的专项支出。
3.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用于在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1.决算公开附表